分享至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精神,现就参加2023年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的应聘人员,符合以上文件中规定的加分项目,办理笔试加分情况公示如下: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加分分值 | 符合加分项目 |
辅导员01 | 202300104101108 | 冯涛 | 男 | 6 | 退役士兵,在学期间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加5分。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称号,加1分。 |
辅导员02 | 202300204101226 | 曾铃铃 | 女 | 6 | 退役士兵,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加5分。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称号,加1分。 |
如对公示对象的资格条件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纪委(监察专员办)、人事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0595-22919635,人事处0595-22919537。
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