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章程如下:
用工性质
合同制辅警,属合同工性质,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聘用,不占用我院行政或事业编制。主要从事机关安保、办案区执勤、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
招聘名额及性别
3名,均限男性。
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以后出生);
3、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警察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学历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以下情形将不予招聘或取消录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职、开除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与本院正式在编干警可能存在回避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亲属关系的;
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招聘程序
招聘由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具体招聘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
1、报名: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间填写《合同制辅警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或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个人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到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地址:石狮市八七路70号)四楼政治部报名,联系电话:0595-68879952。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上述资料提交工作人员审查,招聘单位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通知报名人员是否进入面试。详细情况也可登录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http://www.fjshishi.jcy.gov.cn/。
2、面试:2021年4月(具体时间再定)。由检察长委派人员开展面试工作。面试内容和各项分值(总分100分)是:
身高、体重测量,体态和五官形象观察,分值占20%;
体能测试:主要指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俯卧撑、10米*4往返跑等常规体技能测试,以《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中规定的测试规则和评定标准(附件2)为评判依据,分值占45%;
口齿表达能力测试,分值占10%;
综合适应能力测试,分值占15%;
组织协调能力测试,分值占10%。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逐项作出评价意见,综合汇总。
3、体检:对面试通过者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面试通过者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政审:面试、体检环节均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主要指有无刑事犯罪记录)以及户籍证明,由政治部进行政审。
5、聘用:政治部拟定聘任人员名单报院党组研究,党组决定聘任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任合同,予以正式聘任,合同期3年;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资格。
待遇
试用期工资参照现合同工工资标准,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等“五险一金”。每周工作五天,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年休假等假期。聘任期满,视工作状况另行协商续聘事宜。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