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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秋季福建泉州市第三医院招聘编制内人员考生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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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要求,现决定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如下:

一、复审对象

2019年秋季泉州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入围名单(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0年1月6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复审地点、咨询电话

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康泰路3号泉州市第三医院3号楼13层人事科(1324)

电话:0595-27551132,传真:0595-27550527。

四、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3份:

(1)《2019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填写并打印)。

(2)本人准考证(免笔试岗位考生无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5)考生属于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就业派遣报到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者除外);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五、其他事项

1.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应向我院出具书面弃权声明(弃权声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现场提交或传真发送,传真:0595-27550527),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上报人事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确有特殊原因者应提前向我院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院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

4.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面试)通知事项将在泉州市第三医院网站(http://www.qzdsyy.com)发布,请入围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考生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档案转递、资格条件再复核工作。

6.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第三医院、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7551132、0595-22112393。

点击下载>;>;>;

2019年秋季泉州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入围名单.xls

2019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泉州市第三医院

2020年1月2日

原标题:关于2019年秋季泉州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zdsyy.com/newsshow.aspx?id=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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