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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意见》(安委编办〔2018〕17号)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备案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2018〕154号)文件精神,陈圳清等33名同志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为我单位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95-68778088。
附件:2022年安溪县医院拟聘用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第一批)
安溪县医院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