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2018上半年福建泉州市第一医院招聘编内研究生学历人员168名通告(3)

分享至

六、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

(二)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泉州市第一医院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必须事先向泉州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七、档案审查、公示及聘用

(一)档案审查

1.考核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属2018届毕业生的,由泉州市第一医院通知考生签定协议书,毕业后进行调档和审查;往届人员应及时将个人档案调到泉州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以便办理档案审查手续。

2.审查阶段将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复核。

4.所有应聘人员还需同时提供计生和综治证明。其中:2018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计生、品行鉴定(纪律和违纪情况)证明;其他人员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2份和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县级以上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情况证明1份。

5.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各项信息、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责。凡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处理,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泉州市第一医院招聘。

(二)公示、聘用及待遇

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经招聘单位复核无误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办理相应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工资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如面试、体检通知等)将通过泉州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个人,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泉州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0595-22277003)咨询。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审查及复核环节不合格或弃权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考核合格的人选中递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277714。

(四)应聘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第一医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

点击下载>;>;>;

1、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泉州市第一医院

2018年3月15日

推荐阅读:

3

专题推荐

进入关怀模式